稅款追繳期限都是3年嗎? 3年后企業就“安全”了嗎?
一、稅務機關責任導致納稅人未繳納或者少繳納稅款的追繳期為“3年”,例如未核定稅種;
二、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責任導致的追繳期“一般情況為3年,特殊情況為5年”;例如由于計算錯誤導致的少繳、未繳追繳期為3年;但是不進行納稅申報(漏報稅)導致的未繳追繳期為5年;
三、欠稅(已申報未繳稅、稅務機關已查處的)追繳期為“無期限”;
四、偷稅、抗稅、騙稅的追繳期同樣為“無期限”。
南通工商注冊公司、代理記賬報稅就找南通代賬公司沈會計 15950888957
|